前段時間看了一份調(diào)查報告顯示:在中國,“自殺”已經(jīng)成為我國死亡原因的第五位。其中,青年群體自殺-死亡占據(jù)首位,大學生的死亡率是同齡人的2-4倍.
最近,接連兩起學生跳樓自殺的事件吸引著人們的注意,這些本該燦爛的孩子,到底是缺失了什么?讓他們選擇自殺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
必要的受挫體驗
從數(shù)據(jù)來看,現(xiàn)在的孩子在耐挫能力上確實需要得到提升。而如何正確的給到孩子挫折教育則是大多數(shù)父母的困惑,要么是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保護過度,要么是給到孩子不能承受之重。
那些自殺的孩子在做出選擇前,都會面臨自己克服不了的困難。他們對當下痛苦的抽離欲望大于對死亡及未知的恐懼,自身處在一個被擊垮和困住的雙重體驗之中。在沒有從挫折中獲得成功的體驗和耐挫能力的前提下,自殺行為就成為了可選項。
求助的意識和能力
學會求助其實是一種能力,而當今青少年大多處于一個自戀被過度滿足的年代,這種能力在他們身上有退化的趨勢。
幾個小孩在一起玩耍,每個小孩都會帶著自己的玩具,當其中一個小孩被另外的玩具吸引,而另外一個小孩又不愿意分享時,這個小孩便會哭鬧或搶奪,這時大人該如何處理?
處理一:沒關系,讓爸爸明天給你買一個一模一樣的。
處理二:你要想辦法啊,可以試著去問一問那個小朋友愿不愿和你分享或者互相換著玩一會。
第一種處理就是自戀被過度滿足的情況,也是缺乏必要受挫的體現(xiàn)。而第二種情況,孩子通常不敢獨自去完成,會邀請父母幫他一起去完成,這其實就是一個學會求助的過程。如果孩子從小沒有過這樣成功的體驗,僅靠父母嘴上說,讓孩子去求助,他們也很難邁出那一步。
安全穩(wěn)定的依戀關系
心理學家Holmes指出:成年期的自毀行為是早年期生活中破壞關系體驗的結果,安全感和容納性的缺失直接造就了低閾限的情緒喚醒和碎片化的自我意識。
當一個沒有足夠安全依戀關系的孩子,在遇到極大的困境,經(jīng)過短暫的思考過后,覺得如果沒有完成任務,就會得到父母的批評,甚至唾棄,那么原本努力維持的關系就會遭到破壞,在這種極端情況下的焦慮和恐懼會瞬間喚醒原有的情緒體驗。在這種情況下,自殺便成了與現(xiàn)有重要客體維持聯(lián)結的可選方式,同時自殺意念對當下的焦慮和恐懼會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對自我的全面認識和接納
自體心理學里經(jīng)常提到一個詞——鏡映。簡單的來講,是父母對于孩子心理體驗到的所有東西給予的反應,或者說給予的確認和映證。而如果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由于鏡映的不足導致孩子心智化發(fā)展出現(xiàn)問題,就可能導致孩子在分離自身感受和他人對自己評價的過程中遇到困難。
那些選擇自殺的孩子,在面臨別人對自己糟糕的評價時,如果缺乏脫離這種糟糕評價體驗的能力,或平時就對自我的認識不全面,就容易陷入到極低的自我價值感和自尊體驗之中,那么,自毀也會成為可選項。
憤怒情緒的識別和處理
對于選擇自殺行為的人而言,到底是“誰”殺了“誰”?當我們了解了很多自殺行為的前因后果之后,這里面經(jīng)常容易出現(xiàn)一個看似“逼死”了自殺者的人存在。
自殺者在感受到強烈憤怒情緒時,無法合理把這種焦慮,憤怒和恐懼外化,只有選擇攻擊自己這種看似最無害的方式來達到報復的目的。潛意識里,他們很清楚自己的死亡對客體的毀滅性作用。
因此,當一個孩子在感受到過多憤怒的情緒,而又無法合理的發(fā)泄,更重要的是,如果他也無法分清是對自己還是對別人的憤怒時,傷害自己便會成為可能。
那些選擇自殺的孩子除了缺乏以上的能力之外,在成長的過程中,還可能會受到一些世界觀的影響,如“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唯有死亡是平等的?!边@樣的觀點很難分清對錯,但如果孩子在公平性上感受過多的失衡,為了追尋理想中的平等,他們便會選擇死亡的方式。
“重生的幻想”也可能導致孩子選擇結束目前這糟糕的一切,幻想著來生會有一個更加完美的自己,于是,很多遺言里會提到“來生,我再好好報答你”之類的話語。
主持著名的“格蘭特研究”32年的心理學者喬治·瓦利恩特有一段話:“溫暖親密的關系是美好生活的最重要開場。即使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幸運地擁有美好童年,但好消息是:不論你今年幾歲,都有機會“在愛里獲得重生!”